辽源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资料图片)

鉴于本轮强降雨对我市的影响已基本结束,依据《辽源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于8月14日6时起,解除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保持警惕、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来源:辽源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总编审:董广亮

编 审:郑玉梅

审 核:于 蕾

编 辑:韩经东 杨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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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无涉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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