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生态检察护佑绿水青山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余硕 郭涵洋)昔日“垃圾地”成了如今的“后花园”,受损林地重现绿野生机,古树名木立起了司法“保护盾”……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司法,以精准的法律监督维护生态安全,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与检察工作履职合力。


(资料图片)

硬核护航 守好绿水青山

“真没想到,以前倾倒垃圾的山沟沟,现在变成了这副漂亮的模样。”家住十堰经开区马路村的村民王某看着眼前满山沟的红叶石楠、长势喜人的夹竹桃苗感慨地说道。

“马路村尚家沟山地存在倾倒垃圾情况!”2019年10月,接到市民提供的线索后,茅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立刻赶赴现场,通过实地踏勘、无人机巡航等方式全面勘测掌握第一手资料,“垃圾倾倒破坏生态,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必须坚决整治!”

该院立刻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制发检察建议书,持续开展追踪调查和现场核实,最终确保堆积垃圾全面清理,并对当地随意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实施严格监管。随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迅速进行补植复绿,在受损土地区域种植树苗17000多棵,昔日“垃圾地”成了如今的“后花园”。

无独有偶。在茅箭区茅塔乡大沟村,一棵历经350年风霜的“皂荚树王”矗立在河道边,保护栏、警示牌标志着这棵古树正被悉心照料。

今年3月,茅箭区检察院干警在巡查中发现这棵古树缺乏日常管理维护,公益诉讼部门第一时间对辖区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走访,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责任部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监管,开展古树体检和复壮工作,为辖区古树名木立起了司法“保护盾”,一棵棵被精心保护的古树,见证着检察力量守护生态环境的坚实足迹。

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是茅箭区检察院坚持刚性和柔性并重,全力护航辖区生态环境的真实写照。

检察出招 剑指“生态顽疾”

“从‘最末端’抓实精细化管护和治理工作,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送’政治使命。”7月12日,茅箭区检察院成立专班深入包联支沟,与乡村河长及相关负责人通报检察机关涉河流域案件办理情况,分析相关违法犯罪存在的新情况、新特点,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合力……这是茅箭区检察院扎实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茅箭区检察院健全“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会签茅箭区“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护卫水清岸绿、山美河畅,以检察之治引导人民群众筑牢生态文明理念,实现共建共享。

“针对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确保‘办理一案,影响一片’,以检察之力守好生态之美。”茅箭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辖区采石场停采后未关闭、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义务等情形,该院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引导开发企业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同时严惩严重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生态环境犯罪,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针对辖区水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助推“渔政亮剑”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2起,收缴非法网具127套,形成有力震慑。

一份份检察建议书及时制发,一项项有力举措扎实落地,为辖区生态环境撑起了“检察屏障”。

慎终如始 打造工作闭环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一方面,要强化内功,让‘有质量的检察建议’真正‘自带重量’,另一方面要慎终如始,确保检察建议从纸面落实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中。”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期间,茅箭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查孟达带队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以检察建议“刚性”落地,助推辖区生态治理成果看得见、摸得着。

今年3月,茅箭区检察院发现十堰经开区某村铁路桥附近存在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情况,立刻进行调查取证、立案审查,向相关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5月,检察机关收到函复,相关部门表示对该检察建议予以采纳,已积极整改完善。

日前,茅箭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整改单位负责人实地走访整改区域,发现现场废弃物均已清理完毕,并安装视频监控全天候管控。

茅箭区检察院在辖区赛武当自然保护区小川保护站内,探索建立检察服务站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以检察工作站为平台依托,发挥“前哨”作用。建立健全“打击刑事犯罪+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运用预防宣传手段”的办案模式,强化与相关部门联动履职,共同探索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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